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!梅州这项《实施意见》印发
掌上梅州讯 5月6日,进步机构见印市教育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规范管理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加强组织建设、校外项实AG超玩会入口办学管理、培训财务管理、梅州档案管理、施意组织领导等方面的进步机构见印要求,旨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,规范管理促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。校外项实
《意见》提出,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梅州各项教育教学法规,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和制度,施意选用国家规定的进步机构见印AG超玩会入口教材;开设的拓展性课程和选修性课程应报属地教育部门核准。要聘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学历的规范管理教师,聘用的校外项实教师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的规定,要把思想政治素质、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,杜绝聘用具有不良行为记录和心理障碍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。要坚决反对教师讥讽、歧视、侮辱学生,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;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,索要或接受学生、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;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。
《意见》提出,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随便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或举办各种活动,如有必要,须按相关文件要求,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。此外,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、招生广告和宣传材料要经属地教育部门备案;要根据招生情况随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送招生简章和收费标准备案。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,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及其家长收取择校费、赞助费、储备金、抵押金等不合理收费,不得跨学年收费。收费时一律使用法定票据,不得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。
《意见》明确,我市将对教育管理混乱、教育质量低下、存在违规违纪办学行为的机构加大惩治力度。对违反教育政策,影响和扰乱招生及教学秩序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校外培训机构,将核减当年度招生规模,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直至恢复信用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止招生、吊销办学许可证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梅州日报记者:吴海清
通讯员:冯伟
编辑:刘滨
审核:练海林
- ·可免费退改签,多家航司发布针对缅甸航线退改签方案
- ·油价上调!梅州地域92号汽油每一升上调0.08元
- ·中美两军举行战区领导通话
- ·菲9701号船非法滞留仙宾礁近5个月后撤离,中国海警局表态
- ·省道104雨城区坪石至回龙(洪雅界)段改建工程全线建成通车
- ·梅州邮政行业上半年寄递营业量达7193.67万件,你贡献了多少多?
- ·“YBC创业公益行”125万元扶持金支持灾区14位青年创业
- ·创历史新高!深圳地铁暑期客运量达5.73亿人次
- ·广东多地终于“解冻”!清明天气又要“变脸”
- ·敦促美纠正错误言行!商务部发报告揭美国“多边贸易体制破坏者”本质
- ·未来生活将更智慧化!工信部印发通知推动“万物智联”
- ·预计到2025年,广州网络安全产业规模将达到300亿元
- ·山里的“寻水”代表 让群众喝上“好水”
- ·@“粤M”车主 来贴贴,一起“为梅州代言”吧!
- ·“数据要素×”大赛广东初赛结果出炉 240个项目晋级
- ·我市再添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